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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河学院二级学院党委统战委员工作职责

时间:2025-04-24 16:14:53  作者:  点击: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和《红河学院统一战线工作责任清单》,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统战工作的领导,充分发挥基层党委职能优势和阵地作用,结合学校实际,现制定二级学院(职能部门)党委统战委员的工作职责。

一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工作

注意了解并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,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,提出建议。统战委员每年应就以下情况向所在单位和党委统战部汇报2次。

1. 党外人士对国内重大形势变化与学校重大事情的反映及思想动态;

2. 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状况;

3. 有关统战政策执行情况;

4.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情况,民主党派工作情况;

5. 留学人员工作情况;

6. 无党派人士工作情况;

7. 民族宗教工作情况;

8. 台港澳和海外侨胞人员的统战工作情况等;

9. 新形势下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
 二、协助本单位党做好统战工作

1. 在本单位制订工作计划时,应提出统战工作计划和部署;

2. 学院(职能部门)的领导下,结合本单位工作,每学年至少安排一次各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有关统战理论学习教育,每个学院组织统战成员每年至少提交1篇统战理论文章或调查研究报告;

3. 协助本单位党每学年在民主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成员中安排一次新时期统战形势政策方面的学习教育,形式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;

4. 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党贯彻执行《红河学院统一战线工作责任清单》中有关规定,每学年应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书面报告统战部;

5. 学院(职能部门)的领导下,认真组织完成本单位师生宗教信仰摸底排查工作,组织开展好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。

三、掌握统战政策,关心统一战线成员,做到政治上信任,业务上支持,生活上关心,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

1. 掌握并熟悉本单位统战成员的情况,做到知人知情,协调关系,化解矛盾,调动一切积极因素;

2. 根据统战部的要求,落实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;

3. 组织并督促党员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,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;

4. 协助本单位党政领导,采取各种方式听取党外人士对本单位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他们对各项工作的批评与监督;

5.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努力为党外人士办实事,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和帮助党外人士建言献策。

四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努力做好统战工作

1. 认真学习新时代统战理论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精神,注意研究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;

2. 努力增强防范化解统战领域风险的本领,提高统战工作的基本功,广纳群言,广求善策,广交朋友;

3. 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、作风民主、求真务实、廉洁自律、团结奉献、开拓创新的统战干部队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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